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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11:06:00      作者:白加伟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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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力推进和规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全面、客观、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引导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鄂尔多斯。 

  (一)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旗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安排,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旗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安排、有措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雅拉图担任本局新闻发言人,及时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环境质量、行政许可、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环境舆情应对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按要求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目录可查、有程序可依、有清单可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按时编制发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上将单位概况、机构职能、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环境数据质量中心、环保业务动态、政民互动、党建工作等予以实时公开。2019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986条,其中公开政府信息562条,公开环境信息330条,有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政府网站设立“鄂尔多斯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专栏平台,每日实时向社会发布全市环境监测站点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首要污染物等空气质量信息,满足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全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月报12期,日报365期。按月公开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全年共发布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12期。建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信息。 

  2.审批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在网站环保业务栏目上的环境影响评价专栏中开设“项目公示”(下设项目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批准项目公告)栏目,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等分类公开,做到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年累计公开环评项目受理121批、拟审批项目公示82批、批准项目公示18批。办理排污许可347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7家。 

  3.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情况。我局行政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派驻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具体受理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审批、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审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等事项。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共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594件,已全部办结。 

  4.生态环境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信息312条,主要涉及政策与规划、大气与矿区环境、水生态环境和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天然气开采、自然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机动车尾气、环境评估、在线监控、环境中心监测等信息。 

  5.环境宣传教育发布情况。全年市旗两级微博发布量12584条,阅读量568.6万,微信发布量8920条,阅读量75.1万;联合电视台启动污染防治攻坚暨“雷霆斩污”专项行动专题采访,制作播发《“雷霆斩污”行动在全市方位内全面开展!》等报道;继续办好《环保之窗》广播栏目,全年发稿39期;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举办“保护母亲河·爱我鄂尔多斯”——2019植绿护绿行动1次;主办2019年纪念六五环境日暨宣传活动月1次。全年共开展环境监测、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对公众开放活动18次;完成网评系统任务100余条。 

  6.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公开我市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12期,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月报12期,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月报12期。发布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7条。 

  7.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信访受理情况。我局重点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完善地区及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信息。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工作,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对“12369”电话举报,环境舆情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19年我局环境监察支队直接参与调处、督办的信访案件291起,已办结276起,其余正在办理中。其中督办案件4起,信访信息管理系统11起,微信举报80起,网络举报35起,市长热线29起,来信7起,来访11起,“12369”环保热线85起。 

  8.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政策措施、法规规章,尤其是涉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力度,做到重要政策出台时,解读方案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政府网站及相关政务新媒体同步发布。今年,市局主要领导参加了市政府网站访谈节目,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主题,与广大市民直接在线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解答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2019年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年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4次。通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分别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条,在线访谈2次 

  9.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征集调查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不含信访举报)10次,均为网上咨询,已全部按时做出答复。累计网上组织征集调查5次。 

  10.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健全完善舆情监测与回应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制作网络舆情报局领导批阅,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处置结果等,防止误解误读。2019年,累计发布《舆情监控》33期,督促相关旗区按时报送调查处理情况,未出现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等情况。 

  11.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等信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将采购及招标情况进行公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59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3

+29

120

行政强制

17

+2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006.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强化。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政策文件公开数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一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积极开发探索各种各类方便群众查阅、了解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的公开方式。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权责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生态环境许可信息、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生态环境执法信息、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相关行动部署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局政府网站进行审核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解决生态环境民生问题为突破口,有效整合网上审批系统,制定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服务流程,全力推进“一门、一网、一次”的政务服务改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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