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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5:24: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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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1619;

  地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办公室(康巴什区金财大厦606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内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财政政策、财政数据、重大民生信息等,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50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一位局领导负责,统筹推进工作任务,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相关业务科室按照信息发布制度按时上报政务公开材料,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根据工作要求,注重抓好工作调度和跟进培训工作,快速分解工作任务、及时完成公开要求。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我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重视培训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认真学习研究、实践交流,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8

  443.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今后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专栏的信息需求与相关科室对接,积极提供有质量、有亮点、体现财政特色的信息稿。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凡是对外公开文件必须经过科室、分管领导确认才可对外公开。三是加强总结提升。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要主动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网站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将信息公开培训班列入全局培训计划。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开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丰富培训活动载体,提高培训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紧扣财政业务工作,积极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资金、财政改革、投资评审、重大民生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鄂尔多斯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已于2020年5月8日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市本级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已于2020年9月17日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二是及时公开财政资金、财政改革、投资评审、重大民生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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