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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34:00      作者:      来源:乌审旗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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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www.wsq.gov.cn)“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向乌审旗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室联系,电话0477-758196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苏木镇、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6个试点领域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形成一级公开事项232个、二级公开事项1367个。其中,旗本级26个领域一级公开事项145个、二级公开事项1073个;苏木镇26个领域一级公开事项87个、二级公开事项294个。二是根据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编制苏木镇、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清单33项。三是审查公开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47件。四是严格按照刊物出版有关要求,做好《乌审旗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印制、校对、发行及电子公报等工作,全年出版4期。五是通过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65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2416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57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确保工作机制顺畅。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国办公开办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文件要求,制作依申请公开告知书范本并公开至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为各部门提供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模板。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涉及复议2件、诉讼1件。

  (三)舆情引导及回应情况。2020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9篇,便民服务平台办理群众来电7850件,办理市长热线2808件,旗长信箱信件受理358件。

  (四)监督保障情况。充分发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通过转办落实上级来文、督促检查政务公开等方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具体工作由乌审旗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增88减15(258)

  8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52

增103减15

  78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38

增287减288

  1331

  行政强制

  182

增30减42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增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52

  16822.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1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1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1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修订《条例》对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政策解读数量少、形式单一,解读内容不够简洁、明了;二是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强,普遍存在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的现象,还存在频繁调换、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公开实效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二)改进措施。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流程。一是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工作。鼓励各个涉及民生领域的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及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解读,使好政策真正落地发挥作用。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学习、组织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对照《条例》要求,根据已编制公开的目录逐步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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