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各苏木镇、街道和旗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lt.gov.cn)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达拉特旗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77-2258343,邮箱:dltxx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达拉特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旗委、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全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0条。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245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信息305条;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住房分配及棚户区改造等信息26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61条;公开环评审批公示42项(其中建设项目环评2项、项目竣工验收3项、环评受理23项、拟审批项目公示14项)、环境空气质量信息220条、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4篇。以不定期出刊的形式,向社会刊发环境信息84期。安全生产抽查检查、集中整治、风险预警、事故处置进展等信息18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184条;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等信息22条;扶贫相关政策、扶贫项目等信息48条;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计划、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231条;旗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0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40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申请方式当中,通过网络提交申请1件,占总数的10%;当面申请3件,占总数的30%;以信函形式申请6件,占总数的60%。
全旗10件申请中已办结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其余5件未到答复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转结到下一年继续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我旗成立了以旗常务副旗长为组长的信息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机制迅速启动和指挥顺畅。二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2019年,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对政府网站总体要求,印发《达拉特旗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达政函〔2019〕588号)、《达拉特旗政府门户网站值班读网制度》(达政服发〔2019〕71号)、《关于规范达拉特旗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达政服函〔2019〕2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及网站管理。及时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完善,重点突出网站的服务性、实用性、便捷性、关联性。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整合旗信用信息网、旗公安网,同时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对网站栏目进行完善,通过升级改版,增加板块和栏目设置,优化版面设计,将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主渠道,积极发挥旗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各苏木镇街道、政府各部门要做好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发布、在线访谈、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等工作,确保旗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部门页面栏目有专人维护,内容更新及时,保证页面栏目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实用性。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建立《达拉特旗“两微一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达拉特旗网络媒体管理和编审制度》(达网办发〔2018〕3号),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地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务平台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保密审查全覆盖。
(五)监督保障。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重新修订《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健全完善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19年,对全旗41家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3次,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确保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6 |
减6 |
5.738万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8 |
减71 |
24.3815万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333 |
减74 |
1399 |
|
行政强制 |
142 |
减71 |
2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9 |
减9(2019年60项收费项目中有19项暂停收费项目仍在表中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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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9 |
52836.5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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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的公开意识和自觉性有待提高,公开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一些重点领域存在公开标准不统一、公开要素不齐全问题,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依法公开能力仍需提升,对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研究和分类指导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0年,我旗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对标我旗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是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建立较为完整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的基本目录,对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更新频率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促进主动公开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多种展现方式,使解读更加可视、可读、可感。三是进一步通畅依申请受理渠道,建立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的协同转化机制,进一步提高依申请规范化水平,从而更优、更高效地推进我旗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强化人员培训和监督考核,坚持日常检查、季度通报、社会评议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公开自觉性和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对依申请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