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2〕11号
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动上汽红岩鄂尔多斯新能源重卡基地新能源整车生产准入工作进度,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上汽红岩鄂尔多斯新能源整车生产准入工作推动小组(下称推动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动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凤云 副市长
副组长:尹占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 云 伊金霍洛旗旗长
杨晓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 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伊拉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白剑刚 伊金霍洛旗委常委,蒙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杜彦斌 伊金霍洛旗副旗长
成 员:刘 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和科技电子科科长
张 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科科长
杨晨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科科员
杨飞跃 伊金霍洛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建刚 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宗军 上汽红岩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田新建 上汽红岩规划部总监
二、其它事项
推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杨晓龙兼任,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及时了解、调度项目建设和资质推动进展情况。工信部门负责就新能源整车生产准入事宜协调对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改部门负责就新能源整车项目备案事宜协调对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