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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抗旱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2565 发文字号 鄂府办发〔2022〕83号 成文日期 2022-06-17
发文机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日期 2022-07-06
概述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抗旱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抗旱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00:00:00      作者:      来源:4087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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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府办发〔2022〕8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抗旱救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鄂尔多斯市抗旱救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有效应对当前全市严重旱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2年3月以来,全市范围有效降水少,间隔时间长,旱情形势极为严峻。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西部牧区,更是遭受了30年一遇的春夏连旱,自2021年10月以来,大部分地区连续250多天无有效降水,土壤墒情极差,加之大风天气频发,大部分牧草至今未返青,农作物受灾严重。目前,全市重旱及以上面积80%,其中草原受旱面积达8092万亩;在田作物受旱面积175万亩;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2万户7.3万人、牲畜101.5万头,受灾农牧民9.6万户24.2万人、牲畜913.8万头只,直接经济损失5.6亿元。旱情的持续给全市安全稳定大局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压实各方责任,抓紧完善预案,强化监测预警,提升响应水平,加强饲草料组织调运,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切实保障农牧民正常生活生产,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安全底线,把抗旱工作摆在优先位置,系统谋划,统筹治理,突出重点,综合施策。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坚强领导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应对各种重大风险挑战的根本政治保证,是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是打赢抗旱攻坚战最坚实的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深入调查研究,依据各地旱情实际拿出有针对性的抗旱举措,统筹谋划、分步实施、联动推进。 

  ——坚持统筹兼顾。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协调联动,属地组织、就地抗旱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三)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干旱灾害的应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旱灾对农牧民生活、生产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等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坚决有力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大局,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重点工作 

  (一)发放应急抗旱资金。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基层抗旱工作的支持力度,市级先期支出5000万抗旱应急资金,依据旱情支持各旗区。其中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各1000万元;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各500万元;准格尔旗300万元;东胜区200万元。重点用于发放应急抗旱饲草料补贴和开展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安全抗旱应急工作,保障抗旱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同步做好资金监管各项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 

  (二)守好粮食安全底线。紧紧围绕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目标,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坚决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做好牲畜保畜和饲草料调剂调运工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玉米大豆套种工作,统筹利用好撂荒地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同步抓好虫情监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确保大旱之年无大疫。(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人畜饮水安全。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加强蓄水、需水分析,建立水源统一调度机制,强化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科学配置水资源,保障人畜饮用水、农牧业生产用水和必要的生态用水,做到计划用水、合理配水、节约用水。持续规范取用水秩序,加强农田灌溉指导,防止跑冒滴漏和浪费水源现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取用水、破坏用水设施、扰乱用水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水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强化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受旱情况,强化对旱区受灾群众电力、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包联驻村力量,深入实施“企地合力助推消费帮扶”行动,鼓励农畜产品流通经纪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加大农畜产品收购力度,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受灾农牧民解决产品滞销等问题,保障农牧民收入稳定,将因灾返贫致贫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包联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鄂尔多斯供电公司、各旗区人民政府) 

  (五)保持生态建设成果。做好林草技术指导服务,开展抗旱保苗行动,通过覆土保墒、清除杂草、整修边埂等措施,保障绿化工程质量,提高树苗成活率。加强后期管理养护,随时查看苗木生长情况。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各类扑火队伍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生火情,集中兵力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好林草病虫害防治工作,巩固好来之不易的国土绿化成果。(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六)保持市场秩序稳定。加强对受灾旗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畅通渠道,确保相关物资供应充足。持续加大农畜产品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物料储备,强化已有抗旱设备的维护保养,增强应急抗旱保障能力,加强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固定式拉水车、移储水罐等抗旱设备的储备和补贴发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做好人工增雨旱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科学调配力量,选准作业区域,备足作业物资装备,抢抓一切有利时机和云水条件,全力以赴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加有效降雨,最大限度缓解旱情。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两手硬,警惕强对流天气引发的短时强降水和冰雹、大风等各类气象灾害加强汛情、雨情、雹情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把防旱抗旱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底线思维,绷紧防灾减灾救灾这根弦,立足“防大旱、抗长旱”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抗旱责任制,主动想办法、拿对策,千方百计保证人畜饮水安全,确保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按照响应级别全面履行对应措施,组织实施好抗旱减灾措施、抗旱应急救援和灾后处置等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会商,及时通报当前旱情和各旗区抗旱活动情况,分析下一步旱情发展趋势,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旗区要担负起抗旱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力量,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全力抓好各项抗旱措施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要服从指挥、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在政策、物质、资金等方面通力协作、加强保障。 

  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防汛抗旱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抗旱期间的应急值守、巡查,加强森林火险的管控,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要强化应急联动,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加强督促检查。抗旱工作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将各旗区抗旱工作情况纳入对各旗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调研主要内容,全力督促各旗区做好抗旱工作。各旗区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大督查力度。 

  (五)广泛宣传动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灾情情况,依法宣布本地旱情应急响应,并及时进行预警提示。要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介,积极宣传各类抗旱措施,引导广大取用水户和社会公众增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大力营造全民节水氛围。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抗旱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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