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2〕84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动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属市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汇良担任,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杜汇良 市长
副组长: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心宇 副市长
高闻何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孔繁飞 副市长
苗程玉 副市长
额登毕力格 副市长
刘凤云 副市长
成 员: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 墩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治成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
千敖云达来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 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边 东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 帅 市水利局局长
张 涛 市商务局局长、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党工委书记
赵子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武占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玉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力平 市统计局局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局长
李 斌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马振平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 磊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局长
石 磊 市气象局局长
田 斌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 晔 鄂尔多斯海关关长
张连勇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张良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将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审核工业园区整合、升级、扩区调区相关事宜,审核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等;建立重大问题议事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研究确定各成员单位促进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具体工作任务;考核评价各旗区和成员单位年度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安排部署对重点工业园区的专项督察。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的修订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设立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升级国家级开发区资料的审核;对工业园区分类认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工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鄂尔多斯海关、市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业园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3.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各自职责,将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作为重点,依法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相关管理机构切实承担管理职责。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工业园区企业职业技能提升、用工招聘等作为重点,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5.其它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工业园区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
三、其它事宜
今后,除市领导外,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