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2〕7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内政办〔2022〕13号)要求,为稳妥推进我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属市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汇良担任,具体事宜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杜汇良 市长
副组长:苏忠胜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心宇 副市长
成 员: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 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曦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千敖云达来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万世斌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振海 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尚二平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飞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燕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工作任务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落实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制定我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方案和措施,做好宣传、培训、舆情应对、应急处置、师资调整、综合保障等方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体育局局长万世斌担任。
(二)工作任务分工
1.落实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制定配套方案或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落实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宣传方案和政策解读手册,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各级各类政策培训,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
3.梳理研判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风险点,审慎做好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
4.制定舆情处置应急方案,做好网上舆情监控,严格控制网上涉及高考综合改革方面不良信息的发布,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封堵、删除违法违规信息,防止形成网络炒作和舆情事件。(责任单位: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
5.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安全保卫工作,对线上、线下涉及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信息、重点人员依法进行有效管控和及时查证,对危害高考综合改革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协调配合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有关涉稳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完善师资动态调整机制,补足配齐师资缺口,优化师资结构。统筹优化编制管理,配足配齐各学科专职教研员。(责任单位: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全面提升高考综合改革基础能力。引导支持各地区加大对普通高中基本建设投入,适应分层教学、选课走班需要,加强教室、实验室等功能用房建设。督促旗区落实教育投入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各旗区要比照成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关部门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全面推进本旗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制定本部门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