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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15:06: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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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2〕50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棋盘井区域违法取水用水突出,生态环境影响严重典型案例”教训,全面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强化水资源监管执法能力,持续提高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牢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政治责任,聚焦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将做好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查、从政治上改,突出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全市违规取用水行为,推动全市水利系统干部理论业务素养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全面强化,为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区域水资源管理长期宽松软,违法取水用水问题突出,地下水超采整改目标落空,地下水位下降严重,水生态状况堪忧等问题为重点,全面分析梳理全市重点取用水户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整改一类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项管理、完善一项机制。
  (一)违法违规取用水方面。重点核查是否重视水资源管护工作;是否学习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是否存在地下水取水底数不清,存在虚报漏报瞒报行为;各类取用水企业是否合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是否存在瞒采盗采现象;是否违法违规取水、售水、购水;是否安装校验计量设施;是否将疏干水纳入地下水取用管理范围;取用水档案是否建全;是否存在以补办手续替代整改等问题。
  (二)超采区治理方面。重点核查相关旗区是否重视超采区治理工作,整改目标是否到位;是否落实水量控制要求;水位变化是否合理;超采区治理方案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各领域节水控水行动;是否建立问题台账,是否明确整改措施,逐项推进整治整改等问题。
  (三)河湖治理方面。重点核查是否按照要求逐级逐河湖建立了河湖长制;河湖管理范围内是否有阻水建筑物或构筑物;是否有阻碍河道行洪的成片林木、高秆作物等;是否有侵占河道采砂采煤采石和为企业开发资源让道行为;是否有向河湖超标或直接排放污水行为;河道及两岸是否存在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设施,是否存在乱堆乱放行为;近年来各级巡视、巡查、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销号等问题。
  (四)水旱灾害防御方面。重点核查堤防、水库、淤地坝、水闸、险工险段、抗旱应急水源等水工程是否存在隐患;水旱灾害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是否编制各类防凌防汛预案;是否开展培训演练;是否充足储备物料等问题。
  (五)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方面。重点核查水质性缺水区域、资源型缺水区域、环保问题突出区域、监督电话及舆情反馈区域、电力设施供水设施不完备区域是否存在农村牧区饮水问题。
  (六)监督执法方面。重点核查监管是否缺位,监督执法是否存在宽松软,对上级交办、其它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涉水违法行为线索是否全部逐条核查清楚,对认定的涉水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督导组,负责全面指导全市以案促改工作。各旗区要成立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班推进整改工作。
  四、工作安排
  全市各旗区同步开展,自2022年4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按照以下五个阶段稳步推进。
  (一)动员阶段(2022年4月)。召开全市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以案促改工作。4月底前,各旗区召开本旗区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动员会议,制定形成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二)自查阶段(2022年4月20日—5月10日)。各旗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先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围绕违法违规取用水、超采区治理、河湖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监督执法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自查,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自查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否定自我的勇气、揭短求实的态度,真正查清查实问题。各旗区自查报告要于5月1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三)核查阶段(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31日)。市级各专项工作组围绕六个方面的内容制定督导方案,方案于5月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督导组要于5月10日之前按照督导计划安排赴各旗区督导指导、核查问题、查漏补缺,要设立投诉电话,明察暗访,确保旗区自查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6月1日—2022年10月15日)。各旗区要针对自查问题清单和核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每一类问题都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正排工序、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负责人,全力以赴推进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本方案的基础上,配套制定六个专项行动方案指导旗区开展专项整治。各旗区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推动落实。2022年6月开始,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旗区实行水资源限批,并成立由纪检、公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驻调查,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置。
  (五)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5—11月15日)。各旗区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以案促改工作做法和经验,巩固和扩大以案促改治理成果,形成专项工作报告,经市级各督导组审核后,于11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总报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落实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增强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自觉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水资源管护问题排查整改政治责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任务不完成绝不松劲、问题不销号绝不撤兵。各旗区和市、旗区两级水利部门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及现实紧迫性,全面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较真碰硬推进问题整改,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拿出“钉钉子”精神,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过,一个企业一个企业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改,坚决打好打赢以案促改攻坚战。
  (三)坚决有力整改。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科学有序推进整改。旗区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以铁的意志决心、铁的纪律手段,推动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科学治理,边整改边补短板漏洞、边整改边健全完善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决守住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全面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推动各类涉水问题清仓见底,实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现象、规范一个领域,切实做到守水有责、守水负责、守水尽责。
  (五)严肃追责问责。加大调查处置力度,对长期以来在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工作方面敷衍塞责、监管缺位、监督执法宽松软,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取用水、非法采砂、侵占河湖、项目审批等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违法企业及个人、违纪违法干部有关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附件: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
  
 
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汇良    市长
  副组长: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高闻何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孔繁飞    副市长
         额登毕力格  副市长(常务)
         刘凤云    副市长
  成 员: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尹占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永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喜荣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曦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尚二平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 帅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张 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周桂荣   市农牧局局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局长
          贾玉宝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金 山   市信访局局长
          张学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王帅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审核汇总等工作。下设违规取用水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河湖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监督执法等5个专项督导组,成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负责督导旗区完成排查整改任务,及时调度、汇总、监督检查旗区整改情况,并按照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整改销号。
  一、办公室
  主 任:王 帅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副主任:邱 伟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斯仁闹日布 市水利局副局长
          宋日升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王 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蔺建铭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王 培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水利局和相关部门抽调。
  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面调度整治整改情况,对接协调其它工作组;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违规取用水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督导组
  组 长:蔺建铭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成 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抽调。
  职 责:负责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督导旗区违规取用水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河湖治理督导组
  组 长:邱 伟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成 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抽调。
  职 责:负责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督导旗区河湖治理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水旱灾害防御督导组
  组 长:斯仁闹日布 市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抽调。
  职 责:负责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督导旗区防汛防凌抗旱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督导组
  组 长:宋日升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成 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抽调。
  职 责:负责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督导旗区农村牧区安全饮水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监督执法督导组。
  组 长:王 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培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抽调。
  职 责:负责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督导旗区从严监督执法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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