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2021年>2021年 第二期>政府文件
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营养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434 发文字号 鄂府办发〔2021〕7号 成文日期 2021-02-07
发文机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公开日期 2021-02-07
概述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营养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营养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7 00:00: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国民营养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鄂尔多斯市国民营养 

  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科学系统推进我市国民营养健康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国民营养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目标 

  到2030年,营养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一)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二)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三)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四)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五)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六)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好营养法规政策及标准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营养相关法律法规、健康政策及健康标准,推动本市健康营养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我市临床营养管理、公共营养监测管理等规章制度,成立市、旗两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开展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技术咨询和指导。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与健康科研机构建设,提高科研能力,争取建立一所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研究制定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同时配合上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食品、营养与健康的各类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应用与推广。加强营养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建立覆盖全市的营养监测、营养教育、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物成分和干预技术等服务的营养健康信息化平台。 

  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建立稳定的营养工作队伍。将营养相关知识培训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营养工作人员、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知识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健康素养等项目,提高全民营养素养水平,并逐步开展营养示范区建设。 

  (三)开展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具有本市代表性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及食物成分的监测,摸清我市营养膳食、人群贫血和肥胖、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居民知识知晓率等营养与健康状况。开展营养与健康评价,对存在的营养与疾病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措施。重点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的调查,制定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 

  (四)促进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 

  健全农产品监测体系,推动传统食用农产品向优质食用农产品转型,鼓励生产少化肥多农肥的绿色环保农产品,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产品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研究建立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和持续滚动的全市农产品营养品质数据库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推动我市农牧区优质农产品走出去。 

  鼓励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利用我市特色农产品资源,积极发展绿色健康食品、有机食品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构建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现代食物产业体系。 

  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和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鼓励创建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 

  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研究出台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和控制措施。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我市中蒙医药特色优势制定符合本市饮食特点的居民食养指南同时,加大传统食养知识的传播力度,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食养习惯。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等特殊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大力实施中蒙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市广大居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 

  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并将养生食材产区的资源信息纳入全市营养健康信息化平台。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现有信息化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基础数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协同共享环境、农牧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推动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和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旗区开展区域营养健康数据整合和数据资源应用试点,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 

  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或引进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我市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及传统食养理念,编写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建立政府权威规范免费共享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定向、精准有效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 

   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为契机,持续开展营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科普宣教活动。同时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乡村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如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小屋、营养校园等。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 

  三、实施行动 

  (一)居民营养与健康调查行动 

  定期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调查,摸清辖区不同人群营养健康和食物消费状况,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建立基于区实际的人群营养与相关疾病数据库,掌握不同人群贫血、营养不良、超重肥胖等营养与健康状况。基于营养与健康调查数据,定期开展营养与健康评价,对存在的营养与疾病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二)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全市医疗保健助产机构全面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监测评价和膳食指导。开展孕产期保健能力评估、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创新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健康生活方式,运用妇幼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母子健康手册APP(应用程序),扎实开展妇幼人群健康管理。开展孕妇、乳母贫血率和叶酸缺乏率监测,提出针对性措施。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指导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神经管缺陷和儿童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   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强化医疗保健人员和儿童养护人群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10项措施,实施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加强对公众母乳喂养的宣传教育,引导纯母乳喂养,营造母乳喂养社会和文化氛围。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发挥蒙中医治未病优势,研究制定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 

  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配合国家、自治区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标准,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 

  (三)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指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导手册。加强食堂工作人员营养配餐知识培训和操作规范,建设营养配餐知识信息平台,切实满足学生营养需求。 

  学生超重、肥胖干预。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开展学生均衡膳食和适量运动宣教活动,增强学生体育锻炼。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倡导减少高糖饮料和高盐、高脂食品的销售。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建立对学生贫血、生长迟缓、超重、肥胖等营养不良情况的监测机制,科学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 

  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科学设置营养健康教育课程,把营养和饮食教育纳入学生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不少于3个学时。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进行相关营养教育指导,编制相关读本,提高师生和家长的营养知识水平和技能,养成合理的膳食习惯。  

  (四)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依托国家、自治区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建立健全我市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编制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每年遴选一个试点旗区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逐步形成区域示范,覆盖全市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我市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 

   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老年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加强老年人营养状况干预,结合实际开展综合管理干预试点。出台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每位老人健康档案里必须有一份健康膳食食谱、营养膳食宣传册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五)临床营养行动 

  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掌握并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率。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跟踪评价。 

  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 

  配合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细化产品分类,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 

  (六)吃动平衡行动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尤其要在农牧区开展减盐专项活动。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全市居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定期修订和发布居民膳食指南、成年人身体活动指南等。 

  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逐步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配合国家、自治区及时修订运动营养食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产业发展。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健康鄂尔多斯建设的重点内容,并纳入绩效考评,加强督查评估,适时对分解的相关工作开展督查和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齐心协力,建立完善保障国民营养计划实施的工作制度、协作机制和营养工作体系,加强营养工作交流,不断提升营养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经费投入。加大对全市居民营养工作的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保证科研、食品检测、营养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营养调查、营养评价、营养宣传教育及培训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广泛宣传交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加强与先进地区的相关组织和营养专业机构的交流,通过项目合作、教育培训、学术研讨等方式,提升我市营养健康水平。 

 

    相关链接:关于鄂尔多斯市国民营养计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营养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