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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9 09:48: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工信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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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理解《工作方案》,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推动解决全区开发区领域存在的资源闲置、低效利用等问题,自治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于8月5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确保我市大起底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草拟完成了《工作方案(初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印发。
  二、《工作方案》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金等资源价值为目标,推动开发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发挥资源利用成效。
  三、《工作方案》起底范围
  全面起底2016年以来开发区待批项目、沉淀资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停产企业和停建项目、园区各项指标情况,将开发区以案促改工作中的阶段性办结及未完成问题纳入起底范围。
  四、《工作方案》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部署了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完善机制三项重点任务。
  (一)建立台账。针对各项起底任务,建立开发区待批项目、沉淀资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基础设施、停产企业、停建项目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方式。
  (二)分类处置。对开发区内起底的闲置资源要素分类推进处置工作。
  (三)完善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各旗区要建立园区项目监测机制,跟踪调度园区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要建立园区效益指标末位淘汰机制。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2年8月上旬)。各旗区和市直园区安排部署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
  (二)排查摸底(2022年8月)。2022年8月底前,各旗区、市直园区要完成全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情况摸底,制定落实方案,建立自查工作台账,并报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各旗区和市直园区各部门要根据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针对僵尸企业和僵尸项目、园区基础设施的“半拉子工程”争取在年内盘活、解决一批,力争三年内全部盘活。
  五、《工作方案》保障措施
  为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工作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市直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旗区、市直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要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旗区、各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建立督导通报机制,对整改进展慢、完成质量差的地区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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