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通过“户申、村评、镇审、旗定”的程序,经过村、镇、旗三级公示后,最终通过“一卡通”的形式,于2020年5月14日将2019-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全部发放至受灾户手中,共向7181户受灾户发放救灾资金185万元。
救灾资金发放完毕后,旗应急管理局分别对四个镇冬春需救助台账、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对各镇救灾资金发放明细进行了仔细核对,对各镇享有救灾补助的受灾户领取灾害救灾资金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每一笔救灾款项都准确无误的打入受灾户手中。此次中央地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发放,有效弥补了受灾群众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