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餐饮质量安全整体提升,餐饮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加强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促进餐饮单位服务质量提升。在“风险管控+精细化管理”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实现风险管控+精细化管理共465家,正在打造的142家。其中学校食堂232家,占比学校食堂49.8%。大型餐饮单位198家,占比大型餐饮42.5%,其他业态占比 7.7%,全面提升我市餐饮业质量水平。
二是推行“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在学校、幼儿园食堂试点推广“舌尖720餐饮智慧管理”信息系统,鼓励推动对流动餐馆安装GPS定位和视频监控并实行“三统一、五必须、八把控”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烧烤店、KTV、夜市食品安全监管。市、旗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烧烤店、KTV、夜市突击检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2119家次,发现问题隐患909 条,责令整改 520家,查封3家,责令停业整改1家,立案调查101 起。
四是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和小餐饮监管。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牧区流动餐馆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农村牧区集体聚餐5桌以上申报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牧区集体聚餐。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小餐饮、小饭桌规范化管理制度》,对小餐饮、小饭桌统一实行备案管理和信息公示,现全市3241家小餐饮单位已全部备案。
五是加大“明厨亮灶”建设力度。以主要商业街区、旅游景区餐饮经营者和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为重点,推动“明厨亮灶”建设,目前全市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17143户,明厨亮灶率为94.7%。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狠抓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聚焦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