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公共监管
守护开学季,保障餐饮安全
发布时间:2021-09-01 08:13:18      作者:王东伟      来源:鄂尔多斯市市场监...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在秋季学校(幼儿园)即将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安全监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内市监餐饮字〔 20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秋季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研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学校食堂必须配备1-2名监管人员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并在学校(幼儿园)开学前提前进入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做好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培训,及时维护设施设备,清理原辅材料库房过期食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主体责任。各旗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督促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监督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各项规定,着力规范从业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重点开展“六查六看”:一是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看是否存在未取得或到期未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向学生供餐行为。二是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看学校负责人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否落实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三是查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包括桶装饮用水),看是否存在过期原副食品材料及添加剂。四是查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在从业人员、设施设备、场所布局、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等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和主要问题,看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是否落实执行到位。五是查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看留样柜是否可以正常运转,容量是否能够满足使用需要,食品留样盒是否能够做到使用后清洗消毒。六是查当餐加工的食品必须在2小时内提供给学生食用的规定是否落实,看是否存在向学生提供隔餐、隔夜剩饭剩菜行为。

同时,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餐饮安全法律法规及食物中毒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餐饮服务人员自律意识,自觉遵守餐饮食品操作规范,确保开学季广大师生的餐饮安全。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