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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开展秋季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小饭桌”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10-14 14:58:14      作者:张红霞 韩建英      来源:乌审旗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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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防范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育教育,减少餐饮浪费,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从9月24日开始,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教育体育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公安局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秋季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乌审旗第一中学、乌审旗职业中学、乌审旗金太阳幼儿园,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一是严查主体资格。是否亮证经营且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二是严查责任落实。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在校园内设置小卖部;是否存在食堂、小卖部对外承包、转包或委托经营现象。三是严查进货渠道。严查原材料采购查验台账建立情况;特别加强对粮油、肉类、蔬菜等大宗食品进货渠道的检查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四是严查环境卫生。严查食品储存、加工过程、经营环境卫生状况。粗加工水池是否有明确标识,是否按标识使用;地沟是否定期清理;冷冻冷藏设施是否存在生熟混放现象;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食堂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要求处置。五是严查添加剂使用。严查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六是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严查餐饮具是否清洗干净,消毒柜是否处于通电状态且是否满足需求等情况。七是严查食品留样。严查留样食品是否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柜是否上锁,每个品种的留样量是否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不少于200g。同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小饭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另外,联合检查组一行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部署要求,要求被检查单位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制定和完善《防控方案》《防控预案》;二是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清洁消毒加工场所环境和设施、检查库存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清洗消毒餐饮具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三是必须做到“五有”(即有防控指南;有疫情防控制度,包括食品安全制度;有人员岗位职责;有防控第一责任人;有防控物资消杀物品的贮备);四是从即日起恢复防控措施,上岗测体温,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必要时扫健康码;五是要做好自查记录和消杀记录,记录要完善;六是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要求的各项工作;七是安排人员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28家,出动执法人员2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8车次。通过开展联合检查,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了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下一步,联合检查组将及时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小饭桌”对现场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并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工作,跟踪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力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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