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鄂府发﹝2022﹞81号),再次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其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300元提高到245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900元提高到2050元。新标准从2022年1月1日执行。
此次标准调整,落实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补贴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惠及我市140余名孤儿、38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