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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鄂尔多斯市 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3月1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03-21 10:58: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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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财政工作稳中有升、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支矛盾依旧突出,财政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绩效管理亟待加强,化解政府性债务任务较重等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四届七次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大会批准《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为切实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深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土地、市场准入、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债券,切实保障重点民生领域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释放内需活力。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坚持把化解政府债与服务实体经济结合起来,加快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要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加快扶贫产业投入力度,研究制定脱贫长效机制。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重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资金保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要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强化财政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严禁虚增空转。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支出”的规定,保证支出进度。严格依法进行预算调整,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把钱用好、用在刀刃上。有计划地处理好暂付款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暂付款的整改。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等,依法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和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四、健全综合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牢固树立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支持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估,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各预算单位,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专业性。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特别要加强事前和事中管理,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通过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及时整改。要强化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改变预算资金分配固化格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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