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许可 | 收费标准 | 网上申报 | 审批查询 | 表格下载 | 奖惩监管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便民查询 | 政民互动
  您当前的位置: 公共服务 >> 政务服务大厅>> 市广电局
对市外单位承揽有线电视工程业务设计、安装

www.ordos.gov.cn 2007-10-29 

   一、审批审核条件: 1、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有线电视工程业务设计、安装《许可证》副本;

3、有必须的技术人员及设备、仪器。

二、申报材料: 1、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有线电视工程业务、安装《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科技科审查,由分管领导签字。

四、审批方式

五、收费标准:

六、收费依据: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即办。

八、联系电话:

上一篇: 设立广播电视站
下一篇: 设置共用天线系统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使用帮助信息保障网站建议│ 联系站长 流量统计 网站地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477—8589600 传真:0477-8588790 E-Mail:web@ordo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