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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www.ordos.gov.cn 2007-10-29 

 

 

一、审批审核条件: 1、审批:审批同级计划部门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在审批环评报告前审批水保方案。

2、审核:省级以上(含省级)计划部门立项的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核后,上报自治区或水利部审批。

二、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单位报送的要求审批的报告;

2、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图表。

三、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上报要求审批的报告,行政部门组成专家审批。

四、审批方式 承诺办理。

五、收费标准:

六、收费依据: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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