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材料及具体实施方案。
三、办理程序: 由项目提出单位提供以上材料,报请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四、审批方式: 联合办理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收费依据:无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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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477—8589600 传真:0477-8588790 E-Mail:web@ordo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