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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补证(1、驾驶证2、行驶证)

www.ordos.gov.cn 2007-10-29 

    一、审批审核条件: 必须有到期证件或确系丢失、毁坏证件。注:如有遗失、损坏牌证的补发加倍收费。

二、申报材料: 乡苏木以上机关或旗区监理站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由旗区监理站提出初步意见,市所审核批准。

四、审批方式

五、收费标准:

1、工本费:10/

2、驾驶证、行驶证、操作证、实习驾驶证:20/

六、收费依据:事业收费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即办

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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