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许可 | 收费标准 | 网上申报 | 审批查询 | 表格下载 | 奖惩监管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便民查询 | 政民互动
  您当前的位置: 公共服务 >> 政务服务大厅>> 市工商物价局
企业集团登记

www.ordos.gov.cn 2007-10-26 

   一、审批审核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达3000万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2、司和其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为6000万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申报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登记申请书;

2、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的提借助原发照机关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和社协和法人的,分别提供编制部门批文和民政部门核法发的《社团法人证书》;

4、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

四、审批方式 承诺办理

五、收费标准:

六、收费依据: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0477-8532757

上一篇: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下一篇: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使用帮助信息保障网站建议│ 联系站长 流量统计 网站地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477—8589600 传真:0477-8588790 E-Mail:web@ordo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