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审核条件: 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自然人等;
二、申报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设立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投资人名称或姓名及出资额等内容;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4、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核准。
四、审批方式: 承诺办理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收费依据:无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0477-853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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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477—8589600 传真:0477-8588790 E-Mail:web@ordo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