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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企业证书审核

www.ordos.gov.cn 2007-10-26 

   一、审批审核条件:兴办社会福利企业,首先必须具备一般企业的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其次须经旗(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其社会福利性质;最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发证。

二、申报材料:1、填写社会福利企业审批表,旗(区)民政部门签注意见;

2、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

3、上级主办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报告;

5、本企业章程;

6、本企业残疾职工的有关证明。

三、办理程序:企业填福利企业审批表、旗(区)民政部门审核、市民政局审批、报自治区民政厅备案并发证

四、审批方式承诺办理。

五、收费标准:

六、收费依据: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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