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审核条件: 国家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
二、申报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
7、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
8、企业的统计年报表;
9、会议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具有净资产、实收资本以及主要机具设备明细的验资报告;
10、企业近五年完成工程的合同及质量查验、安全评估资料;
11、购置相应施工机具检测设备的发票;
12、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证件、资料。
三、办理程序: 市建委初审、自治区建设厅或国家建设部审批。
四、审批方式:承诺办理
五、收费标准:无
六、收费依据: 无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0477-853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