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审核条件: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废物进口者和利用者,必须对拟进口作原料利用的废物进行环境评价,废物利用单位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环境评价日报告书(表)的要求,防治进口废物污染环境。
二、申报材料: 废物进口利用单位必须申报提交评价报告书(表)。
三、办理程序: 提交报告书(表)、审核、上报审批。
四、审批方式: 承诺办理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收费依据:无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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