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审核条件: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2、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人员;
3、有固定的生产单位住所地;
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申请《测绘资格证》的单位,应当是法人单位或者独立建制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1、《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四份;
2、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测绘单位的文件(复印件);
3、单位法人代表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4、主要仪器设备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5、当年的在职人员的正式统计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8、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个体测绘者,应当同时提交资产证明和乙级以上测绘单位的技术担保证明。
三、办理程序: 资料审核、实地审查、签初审意见、报自治区国土厅测绘处。
四、审批方式:承诺办理。
五、收费标准:无
六、收费依据: 无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十五日内
八、联系电话:0477-852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