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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格初审

www.ordos.gov.cn 2007-10-26 

  一、审批审核条件: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2、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人员;

3、有固定的生产单位住所地;

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申请《测绘资格证》的单位,应当是法人单位或者独立建制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1、《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四份;

2、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测绘单位的文件(复印件);

3、单位法人代表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4、主要仪器设备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5、当年的在职人员的正式统计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8、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个体测绘者,应当同时提交资产证明和乙级以上测绘单位的技术担保证明。

三、办理程序: 资料审核、实地审查、签初审意见、报自治区国土厅测绘处。

四、审批方式承诺办理。

五、收费标准:

六、收费依据: 无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十五日内

八、联系电话:0477-85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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