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审核条件: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产业规模,可起到企业创业孵化作用,并具有提升企业创新、产业化能力。对于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地区支持的。
二、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请报告;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建方案、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开发区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市科技局初审:合格、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不合格、不合格退回企业。
四、审批方式:承诺办理
五、收费标准:无
六、收费依据:无
七、承诺本级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0477-852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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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477—8589600 传真:0477-8588790 E-Mail:web@ordo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