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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业务范围

2007-12-25 

        1、受聘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询问。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8、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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