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审核条件
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申报资料按要求提供齐全;
3、 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申报材料
1、购房合同;
2、不动产销售发票及契税凭证(或免税证明);
3、“两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自建房除外);
4、房屋户型平面图;
5、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购买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受权委托书或公证委托书(个人委托)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办事程序
测绘――办理登记手续――缴费
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80元/宗(100m2以下);180元/宗(101-500 m2);280元/宗(501-1500 m2);380元/宗(1501-3000 m2);580元/宗(3001-10000 m2);780元/宗(10000 m2以上)。
2、手续费:住宅3元/ m2(经济适用房减半);非住宅:8元/ m2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