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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国门迎世界——出入境管理“两法”颁布20周年综述

2006-08-06 

        编者按:2005年11月22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20年来,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全面贯彻执行“两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日益便利的出入境政策为国家改革开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树立了我国在国际舞台上开放进步的形象。从今天开始,我们将陆续推出纪念出入境管理“两法”20周年系列报道。
        1985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颁布实行。这是我国公安法制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出入境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年来,全国公安机关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全面贯彻执行“两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维护稳定、强化管控、深化改革、服务社会、方便往来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简化手续,方便往来,服务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改革开放以前,国家严格控制出国留学、商务、旅游,外国人来华需有邀请单位并要相当一级的主管部门审批。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近30年仅批准公民因私出国21万人次,平均每年7000人次,且绝大多数是华侨和侨眷;外国籍旅客入出境620万人次,平均每年20万人次,其中多数为边境地区的居民往来。1979年之后,虽然放宽了限制,出国入境难的状况有所缓解,但由于法制不健全、内部规定多,执行也不统一,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两法”颁布实施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将各项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从党和国家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出发,努力探索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出入境管理在促进对外开放和服务经济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在“两法”框架范围内,实施了一系列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新举措。
        在内地居民出入境方面,充分保障公民出入境权益,公民因私出国不再是靠单位、部门的层层审查,而是依法审批,同时逐步放宽各种限制,相继推出了取消公民再出国限制、取消公民出国境申请提交境外邀请函和签发护照时附发出境登记卡等改革措施;2002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大中城市实行凭户口簿、身份证按需申领护照工作,目前,已有193个大中城市实行居民按需申领护照,标志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思路上的重大转变;2003年7月开始,陆续在广东、北京、上海等11个省(直辖市)部分城市批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以下简称“个人游”),仅两年时间,就办理内地居民“个人游”签注1800多万个,有力地推动了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港澳地区经济繁荣。
        在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方面,从国家推进海峡两岸“三通”的大局和维护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出发,采取了延长深圳罗湖、皇岗、文锦渡等口岸的开放时间,在皇岗口岸实行24小时开放通关,简化台湾居民入出境和在大陆居留手续,扩大长期居留和多次入出境签注适用范围等多项改革措施。
        在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方面,为了积极配合国家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相继推出了取消外国人出境签证,为外国人前往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签发“特区旅游签证”,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设立口岸签证点,对部分国家公民在规定时间内到国内部分地区实施免签证政策等多项改革措施。目前,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从“两法”颁布前的13个城市增加到目前的31个城市,全国对外开放县(市)从“两法”颁布前的244个增加到目前的2650个,占县(市)总数的92%。2004年8月,公安部与外交部颁布实施了《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简称“绿卡”制度),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外国人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截止今年9月30日,共批准美国、加拿大、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等33个国家的649人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吸引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资金、促进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出,既从根本上解决了“两法”颁布实施前“出国难”、“入境难”的问题,又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据统计,仅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批准中国公民非公务出国447.95万人次,是20年前的51倍;外国人入境1693.25万人次,是20年前的11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1.76亿人次,是20年前的7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735.445万人次,是20年前的741倍;全国各口岸出入境人员2.75亿人次,是20年前的9.24倍;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近1941万辆(架、艘)次,是20年前的10.04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入境人员平均每年增长近11%,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平均每年增长8.4%。便利的出入境政策为国家改革开放作出了贡献,同时也树立了我国在国际舞台上开放进步的形象。
        二、切实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但同时,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经贸、人员往来等多种渠道,对我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不断加剧,恐怖活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各类犯罪分子跨境犯罪、外逃躲避打击日趋频繁。面对这一形势,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始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确保国门畅通的同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
        首先是不断加大了打击非法出入境活动力度。为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出入境、非法移民活动,各地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案件的侦办工作,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口岸边防检查站建立了协作机制,加强遣返审查和信息通报工作,共同打击非法出入境活动。自90年代初期开始,针对不同时期非法出入境活动的不同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多次专项整治活动。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以“破大案、抓蛇头、断线路”为主要内容的“捕蛇”行动和以清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为重点的“秋风”专项工作,共破获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案件242起,清理、遣送非法入境外国人6331人次,查获口岸非法入境案件1404起2338人次,先后侦破了“12.9”特大制贩伪造香港特区护照组织他人偷渡犯罪团伙案、“3.5”特大制贩伪假出入境证件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震慑了偷渡集团,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04年3月,会同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的“春雷”专项行动,共清查出入境中介机构7000余家,查获涉及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的刑事案件100多件,劝阻拟非法出国劳务人员800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维护了国家的正常出入境管理秩序。
        其次,全国边防检查部门不断提高口岸综合控制能力,以防范和打击各类渗透、破坏和违法犯罪活动。口岸执勤人员识别伪假护照证件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健全,相关设施不断完善。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全国边防检查部门查获持用伪假证件人员16450人次,发现和查获危害国家安全和刑事、经济犯罪分子102243人次,处理境外遣返人员98684人次,及时阻止了一批法律规定不准入出境人员。
        此外,根据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外国人来华数量逐年递增、落脚点广泛分散等特点,不断研究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以派出所为基础,各警种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密切协作”的外国人管理新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涉外事件。近10年来,共遣送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63000人次。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妥善处置各类重大涉外案(事)件739起946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创造便利、快捷、优质的出入境环境
        20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各界群众、中外出入境旅客的需求,按照政策上利民、方式上便民、工作中亲民的要求,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创造便利、快捷、优质的出入境环境。
        在公民出国境受理、审批方面,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开设出入境管理电子政务公众服务网站、证件自助申请系统、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信息语音查询系统、手机短信服务系统、开通邮政网点领取出入境证件等改革措施,不断缩短受理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居民均可在15个工作日内申领到出入境证件,个别地方居民仅需5-10个工作日即可申领到证件,外国公民在我公安机关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一般仅需5个工作日。
        在口岸边防检查方面,在部分口岸旅客边防检查现场设立了“需扶助人员和礼遇人员通道”,在上海浦东机场、北京首都机场、广州白云机场等边检口岸执勤现场设立“中国公民专用通道”,并陆续推出了扩大免填出入境登记卡人员范围、改革入境登记卡填报方式、实施国际航行船舶网上预报预检系统、简化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手续、简化出入境公务飞机和机组人员的边防检查手续,放宽外国及台湾船员登陆住宿限制等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大大提高了通关速度,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和出入境中外旅客的好评。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周永康部长关于出入境管理队伍要成为“文明国家窗口”、“泱泱大国的对外窗口”、“联系世界的窗口”、“最优秀行政执法队伍”的指示、批示要求,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执法为民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国开展了文明窗口建设达标活动,将通过3年左右时间,全面规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窗口的硬件设施、标识标准、职责要求、行为举止,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告知制,在正常情况下,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不超过10分钟/人,保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不超过3次,即可领取到出入境证件,在最大程度上为群众提供方便。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深入开展文明规范执勤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勤务工作规范,从民警着装、仪表、精神面貌、言行举止等细微环节入手,培养民警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风范,树立国家的良好对外形象。
        20年来,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在人员减少、任务量持续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忠于职守,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香港、澳门回归、亚运会、APEC会议、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世博会、财富全球论坛年会、防治非典等100多项重大活动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和口岸安全保卫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出入境旅客的高度评价,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罗湖边检站五队被国务院授予“模范边防检查队”荣誉称号。
        四、努力推进出入境管理科技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0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向科技要管理、向科技要服务、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不断提高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现代化、专业化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共研发了四代边防检查信息系统,对出入境人员的服务与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旅客的通关时间由过去的几分钟缩短到现在的不超过45秒,港澳旅客的通关时间缩短到15秒内,使口岸的控制能力、服务质量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此外,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断创新和采用科技手段,改革传统的护照签发和边防检查模式。在出入境证件设计、签发方面,1999年,在全国启用具备机读码的卡式“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OCR卡),使港澳旅客资料采集时间由20秒缩短为3秒;2000年,在充分借鉴国外制证技术变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新一代制证技术,启用新版护照,实现了证件签发工作的全部计算机管理和持证人照片、文字资料一体化打印,使我国护照签发技术有了新的飞跃;近年来,先后完成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签证等10余种证件、签证、签注的改版工作,出入境证件的技术含量、防伪性能显著提高。在出入境边防检查方面,1999年,在全国出入境汽车通行量最大的深圳皇岗口岸研发使用出入境车辆自动检查系统,使每辆汽车的验放时间由以前的30秒缩减为现在的5秒,引起了世界各国移民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普遍赞许;今年上半年,珠海拱北口岸、深圳罗湖口岸港澳居民自助通关系统开始试运行,通过指纹、人像比对,由旅客自助完成证件查验程序,无需民警前台操作,大大提高了口岸通行能力,得到广大出入境旅客的赞誉与支持。目前,科学技术已贯穿于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成为提升业务工作质量、推动业务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
        “两法”颁布实施的20年,是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入境活动发生巨大深刻变化的20年;是我国公安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的20年;是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往的需要,在实践中探索改革,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服务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20年。
        回首过去,倍感欣慰,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推进公安出入境管理法制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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