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民 | 企业 | 投资者 | 公务员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便民查询 | 政务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您当前的位置: 公共服务>>企业>>破产注销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007-12-25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集团登记证》。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 )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
 

上一篇: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下一篇: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使用帮助信息保障网站建议│ 联系站长 流量统计 网站地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477—8589600 传真:0477-8588790 E-Mail:web@ordo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