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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007-12-25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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