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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 2007-12-19 

        (一)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介绍函;
  3、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地址变更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介绍函;
  3、新地址的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介绍函;
  3、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
  4、负责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资金数额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介绍函;
  3、验资报告;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五)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介绍函;
  3、新增项目合同;
  4、终止项目的报告及完税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六)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介绍函;
  3、生产经营活动费用确认函;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七)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他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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