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政发〔2002〕2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聂湘玲 调任市林业局造林科副科长,免去市林业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上一篇: 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下一篇: 鄂尔多斯市人事局关于朝格吉乐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477—8589600 传真:0477-8588790 E-Mail:web@ordo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