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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鄂尔多斯市劳动局 2007-12-12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城镇
无业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

鄂府发〔2007〕40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满足城镇无业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使既无土地又无工作的人员病有所医,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为充分满足城镇无业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根据自治区及我市提出“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的目标”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城镇学龄前儿童和大中小学在校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同时根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残疾人员生活困难的实际,上述人员的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承担。      
        请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鄂尔多斯市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本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市人民政府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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