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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