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的《鄂尔多斯市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由各地推荐,经严格评审,现对以下66个拟命名单位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受理电话。
一、拟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17年7月27日——8月5日。
三、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单位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康巴什党政大楼C座1004室。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9:00—17:30
受理电话:8588379、15924580193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